18亿美元的隐秘信托, 宗馥莉如何用108.5万就击穿了?
- 2025-07-22 18:32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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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馥莉,这位曾被冠以“最强二代”的饮料女王,靠着108.5万美元这笔钱,在兄弟姐妹争产的国际诉讼中,率先打破了对方最核心的武器——价值18亿美元的“离岸信托”。
到底这笔信托是真是假?为何它会在香港与杭州的法庭上双重受阻?宗馥莉用的到底是什么“巧劲”?信托,真的能保护好家族财富吗?今天,我们就来拆解这个真实上演的“继承者游戏”。
先简单复盘一下,三位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的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,在香港法院递上诉状,声称父亲早在2003年就为他们设立了总额21亿美元的离岸信托,每人7亿,是在汇丰银行操作的,只不过承诺的21亿美元实际只到账了18亿美元。
这个说法表面看起来很唬人,不仅涉及巨额资金,还牵扯国际金融操作,看上去很“高端”。但问题在于,这笔信托没有纸面协议,只有“口头约定”+账户资金行为。
按香港普通法来看,虽然“事实信托”有成立的可能,但一旦缺乏书面文件,法律认定就复杂得多。而宗馥莉这边则精准抓住了《信托法》第8条的关键点:设立信托,必须白纸黑字写明。
所以这场较量从一开始,就成了“我爸答应过我”和“你有证据吗”之间的拉锯。
真正让信托“失守”的,是宗馥莉用公司名义,成功从信托账户中划走了108.5万美元,说是用来采购越南工厂设备。
这一步操作,原告方原本想控诉她非法转账,结果反被将一军。宗馥莉的法律团队立刻反问:一个独立信托账户,怎么我说动就动?
答案只有两个可能:
这根本就不是信托账户,而是公司运营账户。
信托和企业资金混同了,资产隔离失败,信托不成立。
而这,正是“信托被击穿”的关键逻辑。
在家族信托的设计中,最重要的一条就是“独立性”。信托一旦成立,委托人和任何公司人员原则上不能再对资金有直接操作权。而宗馥莉能调动这笔钱,就已经说明问题。
她随即又拿出2023年的预算文件,说明这笔钱早已列入东南亚业务拓展预算,公司报批流程齐全,这无疑进一步坐实:这不是你们的“信托钱”,是公司的钱。
如果说在信托层面,宗馥莉打了一场漂亮的“法律仗”,那接下来的亲子争议与遗嘱纠纷,就是更难解开的“情感战场”。
三位原告在杭州提起申请,要求提取宗庆后的血液样本做DNA检测,目的明确:确认自己是宗庆后的孩子,从而获得娃哈哈集团29.4%的股份分割权。
这一比例背后,是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股权。若亲子关系成立,他们依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的规定,享有与宗馥莉同等的继承权。
然而,宗馥莉拿出2020年的遗嘱,写明所有境外资产归独女所有,其他人无权主张。问题是,这份遗嘱的见证人清一色是娃哈哈的高管,没有任何宗氏家族成员在场签字,程序上存在漏洞。
反观三位原告,则亮出一份2018年宗庆后签署的“非婚生子女权益确认书”,其中亲笔写道:“三子女与馥莉享有同等继承权”。
遗嘱真伪、血缘关系、法律程序,这些都将成为法院裁判的焦点。而在法理之外,这也折射出家族信托运作的另一个盲点——过度依赖口头传承、家族默契,而忽视了制度设计和法律文件。
其实,家族信托并不是不能用,而是要用得对。
看看世界上最会“传承财富”的家族——洛克菲勒。人家一百多年前就通过家族办公室设立信托,子孙六代没有因为财产对簿公堂,秘诀就在于:
设有独立受托机构,家族成员不能随意动用资金;
制定“家族宪法”,明文规定分红机制、接班计划;
区分控制权与收益权,让财富服务家族目标而非个人欲望。
宗氏家族这次的“内战”,也在提醒越来越多的中国富豪:财富的积累只是第一步,更重要的是如何合规、长效、和平地传下去。
这场关于信托的较量,看似只是一场家族内部的纷争,但背后折射的却是当代企业家在财富传承上的集体短板。
18亿美元的信托计划,说散就散,不是钱的问题,而是规则的问题。宗馥莉用一笔108.5万美元的操作,击穿的不仅是一个信托账户,更是中国家族企业在法律意识和制度设计上的“幻觉”。
真正有效的信托,不是藏在账户里的秘密,而是写进合同、列入流程、交由他人监管的制度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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